依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徽院学函(2025)51号)文件精神及《徽商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(试行)》、《徽商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的具体实施细则,经各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,拟评定出我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人。
获得者名单:23504江清芳
24502刘晶宇
现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向低空经济学院反映。
办公地点:槽郢校区2号教学楼408室
(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 30-16: 30)
办公电话:(0551)628794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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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空经济学院
2025年9月27日